添加日期:2017年11月28日 阅读:1702
近日,四川省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两起行政处罚案,其中一起就是网售处方药案。信息显示,从2014年1月开始,到2017年6月22日停止,四川回春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在“天猫医药馆”开办的“回春堂大药房旗舰店”,违规销售处方药“绞股蓝”。
期间,该公司网售绞股蓝数量172瓶,销售单价20元/瓶,货值金额为172瓶*20.00元/瓶=3440元。根据相关规定,该公司被处以警告、处销售货值金额1.75倍罚款人民币6020元。
处方药网上销售彻底没戏
事实上,这些年因网上销售处方药被罚的还不止这一家。
例如,今年10月31日,济南市食药局也公布了两起行政案件,均为涉嫌采用邮售和互联网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。 而在处罚上,山东健康优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被警告、罚款11850元。章丘区健民医药有限公司被处以警告、罚款19095元。
诚然多家企业被罚,但是随着国家“放、管、服”利好政策的不断涌现,不少电商企业也曾幻想医药电商的春天将要来了。
但是,11月14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纸征稿意见,医药电商企业彻底哭了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《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发布了征求意见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要求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,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;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。
同时,《意见》对违规企业处罚也十分明确,指出违规发布处方药信息或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处方药的,责令改正,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
如果政策一旦正式落地,按要求药品零售企业既不能以“在线审方”的形式销售处方药,又不能有展示处方药信息的页面出现,那么医药电商企业经营模式或又将革新。
网上药店转向预防保健
前不久,刚刚过去的双11狂欢节,各医药电商平台捷报连连。
天猫医药馆进口保健商品遭遇疯抢购。10分钟内,包括澳佳宝黄金孕妇营养素、swisse钙、博朗耳温枪、雅漾喷雾、贝德玛蓝水等41款产品售罄。
京东医药健康消费数据显示,健康滋补类商品销售同比增长超过70%,同仁堂、东阿阿胶、豹七增长超过**,青源堂和燕之屋同比增长更是超过300%。
从两大电商平台健康消费数据来看,目前网上药品销售,逐渐由治病转向事前预防+保健。
实体药店趋向康复治疗,承接处方红利
如果网上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彻底落实,对实体店来说,未必不是一件好事。纵观行业电商企业,如果网上企业盛行,必定会分食实体企业利益。
出于用药安全考虑、网售处方药被禁,多数康复治疗药品将被限制到实体店购买。少了网店低价竞争的优势,实体店经营或更“安全”。
此外,今日(27日)在广州召开的“第三十二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”上,赛柏蓝—药店经理人在会议现场获悉,医保支付改革将使3000亿的医院处方红利外流出来——有业内人士在会上分析,这3000亿的外流处方,除被社区分食三分之二外,还将有三分之**向药店。
那么,这将意味着将有1000亿的处方红利流向实体药店。
文章来源: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